森小利誘小孩!?──與森小主任林青蘭談「四不」教案

在森小,四不的標準是大家一起去談、去感覺的。去學習判斷,某些行為是不是罵人或欺負人,而不是死板板的說某些行為可以、某些行為不行。譬如以不晚睡來說,「不晚睡很明確嘛,因為那有訂出一個時間,這個最容易判別了。但是,這當中還是會有一點照顧人的情況在。譬如小孩會問說:『我那天就是身體很不舒服啊,所以我沒有辦法睡著,就晚睡了,那算不算?』我們會跟他說你那麼不舒服,已經很難受了,我們那一天就不算好了。」

「那當中還是有人性,對於人的理解跟照顧。這個東西被老師們擺在比較前面。」青蘭說,「所以小孩只要有被理解、被照顧,就不會要用一個嚴格的標準去框別人。也就是說,那個標準有大家的共識在,可是當中,還是可以有一點點小挪移,那個是有對人的理解在。」研討會上最令人驚奇的,大概就是森小的「四不」教案吧!

人本一向提倡老師不應該使用獎懲機制來做為教學手段,但是「四不」卻使用了小禮物做為獎勵的手段。甚至在研討會上,面對有人提問學生會不會是因為禮物才去做四不,青蘭很明確地指出:「我確實有拿東西誘惑人。」只是她接著又說:「但我不是誘惑他佔有那個禮物,是想要他達到自我實現的大方向。」

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?在台下的我也聽得一頭霧水,利誘不就是利誘嗎?哪有分什麼為了佔有禮物還是為了自我實現?可是在研討會上青蘭也提到,在森小的學生,如果自己覺得沒有達到「四不」的標準,是會主動拒絕領獎的。這怎麼可能呢?如果禮物就是目的的話,學生有可能會主動放棄?這未免太夢幻了。

 

► 禮物的目的性 vs. 標誌性

當我提到「四不」和一般常見、記好寶寶獎章換獎品的活動,感覺十分類似,究竟差別在哪裡的時候,青蘭想了想,說:「一般的那種獎懲方式,禮物本身是重點,學生最後要得到的是禮物。但是在我們四不的推行當中,禮物只是一個助力或……一個『標誌』,就是標誌他做到那件事情。所以能不能做到不打人、不罵人、不欺負人、不晚睡,才是這整個活動的目的,所以我覺得有不太一樣。」

那會在事前跟學生解釋,為什麼要不做這些事情嗎?「會,因為已經好多學期了嘛!所以我們在推行時跟過程中,小孩就會真實在體驗,當他可以不打人、不罵人、或不欺負人、不晚睡的時候,他可能會比較愉快一點,或者跟人的相處比較不會有衝突。」

「也就是說,其實四不是大課題。」青蘭說。

聽到這句話,我才意識到為什麼原本對四不會有那種,拿糖果騙小孩要乖的感覺。不打人、不罵人、不欺負人、不晚睡,這四樣實在太像是規訓了,太像是大人為了要省時間省麻煩而發明出來,要讓自己輕鬆一點的方法。但青蘭說,四不是大課題,「他活著,行走坐臥,跟人相處,很重要的大課題。那個禮物只是在標誌這段時間你做到了,我讓你有一個小紀念品,讓你知道說,『喔,我在這段時間裡有做到這些事情。』」

也就是說,原本要讓老師省麻煩的方法,在森小,卻是老師們需要花費大量時間跟心力讓小孩學會的事情。「當他擁有那個禮物的時候,他知道他的四不有做到什麼、或沒做到什麼,知道在過程中他是跟誰有不愉快,還需要處理或者已經處理過了。小孩累積的能力是這個,而不是焦點放在我要這個禮物或不要這個禮物。」

 

► 大人的控制心 vs. 自覺心

「還有一個是說,我們也不會拿『這樣你就沒有這個禮物』來做為跟孩子語言互動上的提醒,反而會是說,不打人或不欺負人,或這樣的行為可能就是欺負人,比較是在討論那些行為本身。」在四不的過程中,孩子不會事先知道禮物是什麼,都是在頒獎那一刻才知道;而大人也會有警覺,不會用禮物來跟小孩說,東西有多麼好、沒拿到會很可惜等等。

聽起來,森小在「四不」活動中的小禮物,感覺有點像是登山時的登頂紀念碑,沒有人登山是專程只為了跟登頂紀念碑拍照而去的,但是登頂紀念碑卻是完成旅程的重要象徵,和紀念碑的合照不單單只是表示跟「跟紀念碑合照」這個舉動,而是表示了你在整趟旅途中所獲得的種種體驗。

「有一個重要的是,大人們必須有自覺,在語言中不會拿那個禮物來控制他們。而是把焦點放在,怎麼樣可以不打人、不罵人、不欺負人、不晚睡,怎麼樣可以做到這些事。」青蘭說,「還有一點也很重要,就是小孩在這整個過程當中逐漸學習,要練習看自己就好,他不會拿來衡量別人。所以,這裡有一種氛圍很好,就是舊生們逐漸會有一個能力是──他知道這件事是給自己的挑戰,而不是拿來監視別人。」

當然剛開始執行的時候,多多少少會有這種情況,像是會覺得某個人不應該得獎,或是因為自己拿不到,心理就覺得難過、酸葡萄。「就會覺得說,欸那個人不能拿獎,因為他跟我有過不愉快。但是我們會很認真跟小孩談,如果事件本身是真的,我們會再找到他說的那個小孩,讓他們有機會談談。老師在處理這個事情的過程有公開跟公正,小孩就也會覺得說,他不平的感覺有被照顧。」

「所以一開始多多少少會有一點點拿來解釋別人,或是說這個人不能 、那個人不能,可是後來小孩越來越有能力是看自己。」青蘭說。

 

► 規範是威權,還是照顧?

在體制內學校,常常看到老師需要疲於奔命應付所謂「公平性」的問題,有一個人得獎了,另一個人就舉手質疑;或是規則成為告狀或威脅的工具,學生之間彼此用「猴~你欺負我,不能拿獎!」、「老師你看他罵我!」這樣的語言互動,作為師長,不回應好像顯得偏袒,但回應了又似乎是在鼓勵學生之間用這種扭曲的方式相處。我問青蘭是不是在森小有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,發生了又要怎麼處理?

「這個事情有兩面嘛,一個是,他想要求一個更合理的評審制度。」青蘭說,「那其實這個拿捏的標準,當你拿來看別人的時候,其實你同時也拿這個標準在衡量自己。」

在森小,四不的標準是大家一起去談、去感覺的。去學習判斷,某些行為是不是罵人或欺負人,而不是死板板的說某些行為可以、某些行為不行。譬如以不晚睡來說,「不晚睡很明確嘛,因為那有訂出一個時間,這個最容易判別了。但是,這當中還是會有一點照顧人的情況在。譬如小孩會問說:『我那天就是身體很不舒服啊,所以我沒有辦法睡著,就晚睡了,那算不算?』我們會跟他說你那麼不舒服,已經很難受了,我們那一天就不算好了。」

「那當中還是有人性,對於人的理解跟照顧。這個東西被老師們擺在比較前面。」青蘭說,「所以小孩只要有被理解、被照顧,就不會要用一個嚴格的標準去框別人。也就是說,那個標準有大家的共識在,可是當中,還是可以有一點點小挪移,那個是有對人的理解在。」

這很像是一個民主社會當中,規範成形的過程。並不是有一個強硬的威權規定不做哪些事才會對大家好,而是人與人之間相互感覺,什麼樣的對待方式,能讓別人愉快、也讓自己愉快。在這個過程中,孩子也可以增加自己對人的理解,也可以理解到人在這些事情上,會有它的困難或她需要被協助的地方,同時學會照顧自己的感覺和照顧別人的感覺。

 

► 如果孩子不想遵守呢?

為什麼是這四不?青蘭說,這是老師們討論之後,覺得是最基本的,一個人如果能做到,應該會過得比較開心的四件事。不打人、不罵人比較容易理解,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,應該要學會更好的方式來跟人互動。不欺負人也是類似的,不晚睡對身體健康對成長發育有比較好的影響。

「那以前也曾經要跑出五不、六不,譬如不罵髒話,或不亂丟垃圾。但後來就覺得,那個也……像是罵髒話包含就在罵人裡面,丟垃圾那件事情,就不是那麼根本的,關於人活著的樣貌。在一般學校可能不丟垃圾會是重要的,但我們覺得,那個只是外顯行為當中一個,最容易被改變的。然後如果他改變不了,我們就想別的辦法。」

那有沒有小孩會堅持不要禮物、也不要遵守這四不?青蘭說,不要禮物的孩子會有,「因為我們推這個也十年了嘛!十年二十個學期,每學期可能推三輪到四輪,所以很多小孩在這裡時,會有一段時間他會反映出一種,『我不要』,特別是五六年級。」即使得獎了也不領,但青蘭說,這沒什麼問題,她是會唱名,但不會說服孩子非要拿禮物不可。

另一種情況會是比較讓老師們在意的,「還有一種是說,其實他一直做不到,他不是真的不想領那個禮物,他是一直做不到所以領不了,於是就嘴巴上說我不需要;或者是他很明確的知道,他不想控制自己不罵人,那這就是另外一個問題,那我們可能就會想針對這個現象,看能怎麼幫這個小孩。」

「因為禮物,可以拿而不拿,這沒什麼好說的。但如果他不拿,其實是有別的原因,或者是他其實很想拿,但是他沒辦法,這是另一種。也就是說,整個四不推動的過程,我們都很清楚,大人之間有個共識是,要協助小孩能做到這四樣。」 

「這麼多年大概只有一兩個學期,小孩有很明確的說,他才不要配合老師。但當他這樣講的時候,他跟我們的關係還是好的。」青蘭說,「應該是說,我們的理念價值很簡單,就是人要讓自己過得比較愉快,然後跟別人相處得比較愉快,就這麼簡單的東西。所以他自己知道、也認可這個價值,只是那個過程或手法,他可以不同意啊,我們也覺得沒關係。如果他不同意,也能好好跟人相處,也自己過得滿好的,那OK,如果他不同意但是他過得很不好,如果有這種狀況,那我們要幫忙的是,讓他可以過得好,而不是要說我訂了一個遊戲規則,你非得來玩不可。」

 

► 教育要協助孩子開展生活

教育的其中一個目的,在於開展人的生命。時刻關照孩子的狀態,鼓勵他嘗試不一樣的,能讓他過得更好的生活方式,是老師應該承擔起來的責任。有時候自由會被錯誤解讀成放任──如果他打人會讓自己比較愉快,那也許大人不應該去阻止、如果他被人打了,應該要自己學會保護自己──以為這樣才是成長。

但成長不是這樣子的,沒有人生下來就會這些許許多多和人相處的好方法。「四不」的意義,並不在於讓小孩得到禮物,而是讓小孩學會更好的、更讓自己愉快的相處方式。

標籤:創意教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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