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陳生慶(人本教育基金會教育中心主任)
小宇和阿睿又吵架了。
這一天早上,老師致甫在辦公室,遠遠的就聽到小宇大聲地喊「阿睿」,聲音中滿是雀躍,接著,就看到阿睿好開心地和小宇玩在一塊,怎麼才一轉眼,兩個人就鬧翻了?
原來,小宇從家裡特地帶了一台玩具車來送給阿睿,沒想到,當阿睿高興地收下之後,小宇卻反悔了,想要拿回去;而阿睿覺得,車子已經是「他的」了,他有權決定要不要還─應該說,要不要「送」給小宇。於是,原本開開心心的兩個人,僵在各自的位置上,誰也不肯讓誰。
一般來說,遇到這樣的機會,當然要把握,立即提供孩子「機會教育」:一言既出,駟馬難追。人最重要的就是守信用,說話要算話,如果出爾反爾,以後誰還敢相信你?還可再加碼:做任何決定之前都要想清楚啊,三思而後行,你這樣就是太衝動了。
當然,立場不能偏頗,阿睿那一方也是需要「教育」的:這本來就不是你的東西啊,有沒有聽過「侵佔罪」?幫他建立物權的概念,順便教一些法律知識。
最後,兩邊一起抓來,上一課〈分享的力量〉:獲取幸福與快樂的關鍵,不在於你能擁有多少,而在於你能與人分享多少。終生志工孫越有句名言:「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!」分享正是建立人際關係,整合力量的最大元素(註)。
然而,關於這些,致甫一句都沒有提,只是淡淡地問阿睿:「車子再買不就有了嗎?幹嘛一定要這一台?」
阿睿沈默了很久,突然哽咽地說:「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可以擁有小宇送的東西啊!」
致甫點點頭:「所以你是喜歡小宇對你的好意,然後難過他收回,對嗎?」
看阿睿低著頭沒有說話,致甫拍拍他的肩膀:「要還或者不還,由你來決定。」
接著,找小宇談。
「你當初有想要送給阿睿嗎?」
「有。」
「為什麼那個時候想送?」
「因為我在家裡看到這一台車,就想到阿睿一定會喜歡。」
「那後來為什麼又決定不送了呢?」
「就突然覺得有點捨不得,就不想送了啊…」
「你猜,阿睿現在有什麼感覺?」
「可能有點難過吧,但我還是要他還我。」
「要不要還,可以再談,你先猜他為什麼難過?」
「因為他很喜歡那台車子。」
「可是,車子再買就有了啊!他還可以買一台更炫更帥的。」
「我哪知道,反正他就是要還我。」
「要不要聽聽看阿睿剛剛說的?」
小宇聽完致甫轉述阿睿的心情之後,沈默了一會,轉身就跑出去打球了。
準備上課的時候,小宇一走進教室,就用他一貫不太在乎的語氣,很簡單地對阿睿說,「車子,你不用還我了。」
阿睿反問:「可是,你不是也很喜歡那台車?…」
就這樣,原本互不相讓的兩個人,現在卻都想著讓給對方。
註:摘自康軒五上國語課本〈分享的力量〉一文。
✜本文原載於《人本教育札記》第334期